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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科技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落实科技部等四部门〈科研院所等科研机构免税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管理细则〉的意见》的通知

来源:山东省科技厅发布时间:2021-12-17 13:55:07

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落实科技部等四部门〈科研院所等科研机构免税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管理细则〉的意见》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省科技厅 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

青岛海关 济南海关  省税务局

2021年1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免税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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