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发布时间:2021-11-18 10:31:04
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以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和海外国家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为代表的高层次人才在助力我省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建设创新型省份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9〕35号)和《山东省院士工作站管理服务办法》(鲁科字〔2020〕32号)有关要求,确定山东省药学科学院等3家单位通过2021年10月份山东省院士工作站备案,现予以公布。
2021年10月份山东省院士工作站备案名单
序号 | 申请单位名称 | 属地 |
1 | 山东省药学科学院 | 济南 |
2 | 青岛海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青岛 |
3 | 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四地质大队 | 潍坊 |
承建单位要认真落实院士工作站建设的相关要求,明确专人负责院士工作站日常管理,做好为院士及其团队的服务工作,完善协同创新和产学研合作机制,搭建好各类创新平台,加快创新人才团队引进与培养,确保按计划完成院士工作站各项建设目标任务。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备案单位院士工作站工作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在院士工作站科研条件改善、项目研发投入和人才培养引进等方面给予支持,协调解决相关问题。请通过备案的单位按附件要求自行制作标牌。
附件:
山东省院士工作站标牌格式
附件下载: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