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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经济运行应急保障指挥部交通运输保障组涉企政策—保障公路畅通

来源:发布时间:2020-03-14 09:00

1.全面排查辖区内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县乡公路等公路网的畅通情况,对通往农贸市场、蔬菜基地、养殖场等关键节点、关键场所的公路确保畅通。(省交通运输厅)(鲁交公路函〔2020〕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防控疫情输入和保障公路畅通的紧急通知)

2.密切关注高速公路主线和各收费站交通流量,出现拥堵缓慢情况时,要及时协调配合公安卫健部门加强现场管控,增开查验通道,及时疏导交通,各查验点待检车辆出现超过30分钟和车辆排队超过500米和出现主线压车情况时,要立即增开查验通道和开通已临时关闭的临近收费站,及时分流交通,尽快恢复高速公路正常通行(省交通运输厅)(鲁交公路函〔2020〕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高速公路主线通行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3.切实做到“五个严禁”,即严禁擅自封闭高速公路出入口,严禁阻断国省干线公路,严禁硬隔离或挖断农村公路,严禁阻碍应急运输车辆通行,严禁擅自在国省干线公路、县级公路设置疫情防控检疫点或检测站。因疫情防控封闭的高速公路收费站必须立即全部开通。对于公路上设置的检疫站点,疫情低风险县(市、区)应立即取消公路上设置的检疫站点。疫情中高风险县(市、区)确需在高速公路出入口、收费站和国省干线公路设置检疫站点的,须报省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批准。(省交通运输厅)(鲁交运管〔2020〕5号—关于印发《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恢复正常交通运输秩序工作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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