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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经济运行应急保障指挥部外经外贸工作组涉企政策—防范化解风险②

来源:省发改委发布时间:2020-03-13 16:48

1.协助采购防疫物资。帮助复工复产企业落实防疫安全措施,聚焦企业复工和生产经营所需,积极协助企业采购必要防护物资。(各市政府)(鲁政办字〔2020〕17号-关于加快外商投资企业复工复产推进外商投资的若干措施)

2.协调提供餐饮服务。联系对接餐饮企业、连锁快餐企业,为不具备餐饮防疫条件的复工复产企业提供餐饮配送服务。(各市政府)(鲁政办字〔2020〕17号-关于加快外商投资企业复工复产推进外商投资的若干措施)

3.降低企业信用风险。受疫情影响,企业有延迟交货、延期还贷、合同逾期等失信行为的,不将其列入失信名单。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山东省贸促会可出具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保监局、省贸促会)(鲁政办字〔2020〕17号-关于加快外商投资企业复工复产推进外商投资的若干措施)

4.强化贸易救济法律咨询服务。组成商务法律服务工作组,采取各市分组、网上培训、在线答疑等方式,为企业提供及时有效的合规体检和法律咨询服务。(省商务厅、省司法厅)(鲁政办字〔2020〕17号-关于加快外商投资企业复工复产推进外商投资的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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