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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经济运行应急保障指挥部农业稳产保供组涉企政策—确保农产品运输畅通①

来源:省发改委发布时间:2020-03-13 15:20

1.对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运输车辆,简化查验手续和程序;疫情防控期内放宽装载比例要求,ETC车辆实行网上或入口车道预约申报,现金交费车辆出口由收费站视情抽检,不再实行每车必检;优先进行驾驶员体温检测,保障绿色通道车辆快速免费通行。(省交通运输厅负责)(鲁政办字〔2020〕1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快恢复农业生产确保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2.对运输农资(含饲料、农兽药及原料)等农用物资的车辆,不得违反规定设置障碍。承运企业或车辆驾驶员按规定样式自行打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重要物资运输类)随车携带,优先便捷通行,正常缴纳通行费用。(省交通运输厅负责)(鲁政办字〔2020〕1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快恢复农业生产确保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3.对农民工返岗相对集中的地点,采取道路定制化运输服务,承运企业取得政府指定运输证明并经交通运输部门备案后,按规定样式自行打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民工返岗包车通行证》随车携带,优先保障通行,免收高速公路通行费。(省交通运输厅负责)(鲁政办字〔2020〕1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快恢复农业生产确保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4.建立农产品及农业企业加工原料跨省流通协调机制,进一步落实好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鼓励通过农产品电商平台开展“新零售”,推动“不见面”消费。简化海关通关手续,为出口型企业提供便利服务,千方百计稳定农产品出口。(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青岛海关、济南海关等负责)(鲁政办字〔2020〕1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快恢复农业生产确保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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