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东省品牌建设促进会发布时间:2019-12-07 11:04
各会员单位:
山东省品牌建设促进会成立以来,在会员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在会员交流、品牌培育、品牌传播、品牌培训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得到社会各界认可。为更好的推动会员之间的交流合作,鼓励优秀,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发挥品牌榜样的引领带动作用,经研究,省品牌建设促进会定于在2019年岁末之际,开展优秀会员单位、优秀品牌官评选活动。对评选出来的优秀会员单位及优秀品牌官,将在年度大会上予以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体会员单位
二、评选标准
1、守法经营、照章纳税、信用良好、无重大不良记录;
2、按时缴纳会费,热心促进会事务,积极参加活动;
3、在社会上、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美誉度;
4、积极参加促进会各项活动;
三、评选程序
1、会员单位将自荐参评表(见附件)和公司logo及宣传展示的图片素材,于2019年12月13日前发到邮箱。
2、秘书处根据所了解的会员情况,推荐符合条件的相关会员。
3、秘书处对推荐名单初步整理筛选后经理事会办公会议讨论,确定获奖单位名单。
四、表彰
1、在2019年年会上进行表彰。
2、在促进会官网、微信公众平台、会刊等平台公布表彰决定。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辰、周健
联系方式:15764138773、18660199988
邮箱:sunchen@sdis.cn
山东省品牌建设促进会
2019年12月4日
附件:
1.关于推荐山东省品牌建设促进会优秀会员单位和优秀品牌官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