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荣成经济开发区发布时间:2019-04-23 16:55
为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激发
农村发展活力,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实现沿海
内陆均衡发展,现就推动内陆镇优质高效农业发展,促进乡村产
业振兴,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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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争当践行
新发展理念排头兵为目标,按照“农业产业化、农民组织化、经
营品牌化、服务社会化、发展生态化”的原则,围绕我市特色农
产品资源优势,以打造内陆镇产业振兴样板为主线,厚植产业基
础,培育产业龙头,拉长产业链条,鼓励引导更多资本、技术、
人才等要素向农业农村流动,激发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内生动力,
促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推动
沿海和内陆一体均衡发展。
二、目标任务
围绕抓产业、抓“造血”、抓特色,以村集体领办合作社为
引领,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植业,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农
户增收和村集体经济发展双赢。重点支持夏庄现代苹果小镇、埠
柳甘薯小镇、荫子田园综合体、滕家八河抬田区传统粮油种植示
范区和城铁沿线荫子、城西区域特色优质农业。计划利用三年时
间,在全市发展特色高效农业基地 5 万亩、总面积达到 30 万亩
以上,培植“荣成苹果”等一批区域特色农产品品牌,“三品一
标”产品认定面积占比 78%,村集体领办土地股份合作社 30 家
以上,建设镇级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中心 10 处以上,土地规模
化流转面积达到 35 万亩以上,托管土地面积 10 万亩以上,农户
参与产业化经营的比例达到 85%以上,辐射带动农户 10 万户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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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以点带面形成布局合理、各具特色、优势突出的现代农业产
业格局。
三、扶持政策
1.支持农村土地规模流转。鼓励和支持集中成片流转土地,
促进农村人口向社区集中、耕地向大户和企业集中,加快优势农
产品产业带建设。对年内(指从上年度 11 月以后流转的土地,
下同)成方连片规模流转土地 100 亩(含 100 亩)以上,每亩按
100 元给予一次性补助;500 亩以上的超出部分按每亩 200 元给
予一次性补助。
2.支持村集体领办合作社。坚持试点先行,鼓励以农户土地
承包经营权入股等方式成立村集体领办的土地股份合作社,构建
责权利明晰、规范有序的运营机制。整合涉农资金对村集体领办
合作社土地流转、土地连片整理及合作社领办经营情况予以奖励
扶持。①村集体领办合作社年内成方连片规模流转 100 亩(含
100 亩)以上,每亩按年土地租金给予等额补助,每亩年租金补
贴不超过 200 元,连补 3 年。②土地连片整理补助。对村集体领
办合作社土地连片整理予以重点支持,对连片整理适合大型机械
作业的土地规模达到 100 亩(含 100 亩)以上的,每亩补助 200
元。③对村集体领办合作社给予奖励扶持。根据村集体领办合作
社实际发挥作用情况,每年对带动效果明显、经营成效突出的给
予重点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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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鼓励镇级统筹整合耕种收
和植保等农机资源,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依托农机大户、
农机合作社等专业服务组织开展社会化服务,构建服务平台、农
机手、农户三方紧密联结机制,为农户提供菜单式产前、产中、
产后专业化服务。①对年内建成并达到验收标准的社会化服务中
心,每处给予 20 万元奖励支持;对统筹资源、有效发挥服务平
台作用,开展耕种收等为农服务成效较好的,每处给予 10—30
万元奖励支持。②对镇级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在深耕深松、秸秆
还田等农机作业补贴项目上予以重点倾斜。
4.支持发展特色种植业。①对年内成方连片整理新发展苹果
面积在 100 亩(含 100 亩)以上,每亩一次性补助 2000 元;对
连片整理新发展葡萄、核桃、梨、桃、猕猴桃、茶叶、樱桃、蓝
莓等面积在 100 亩(含 100 亩)以上,每亩一次性补助 1000 元;
对连片整理新发展无花果面积在 200 亩(含 200 亩)以上,每亩
一次性补助 500 元。②对新建成方连片规模在 20 亩(含 20 亩)
以上,且单体大棚占地不低于 1 亩的,钢骨架春暖大棚,按每平
方米 15 元给予一次性补助;钢骨架冬暖大棚,按每平方米 30 元
给予一次性补助。
5.支持城铁沿线区域发展特色高效农业。鼓励城西、荫子城
铁沿线 500 米范围内区域发展特色高效农业。①年内成方连片规
模流转土地 100 亩(含 100 亩)以上,每亩补助 200 元,连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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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②在土地整理、土地开发、小农水工程、交通路网建设等基
础配套方面优先予以扶持。③对城铁沿线发展高效农业直接用于
基地农业生产的农机农具、农资、农产品存放仓库及农产品分拣
包装等农用设施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予以优
先考虑。
6.支持三产融合发展。①支持种植业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
工。对高效特色农业发展有带动力的初加工、精深加工项目给予
重点扶持;对企业年内新上苹果、甘薯、无花果等加工设备,设
备投入在 30 万元(含 30 万元)以上,按设备购置金额的 10%
予以补助,补助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②支持发展品牌农业。支
持夏庄镇依托现代苹果产业规模、标准、品牌优势,打造国内知
名的“现代苹果小镇”。对年内承接举办行业有影响力的论坛或
产销对接活动的市内产业化龙头企业,视档次规模和影响力,给
予 10—30 万元补助。组织农业企业参加展销会,深化与各类融
媒体合作,开展全方位品牌宣传推介活动,拓展市场,提升品牌
影响力。③推进绿色发展。支持市内农业科技企业与规模果蔬基
地开展对接服务和深度示范合作,推广应用绿色农业投入品,改
善土壤地力、提升作物品质,实现高质高效。④支持电商联农业
进农村。鼓励各镇街与新兴电商服务机构开展合作,对在荣成成
立运营公司、组建专业运营团队且当年销售本地种植业特色农产
品在 500 万元(含 500 万元)以上的新兴服务机构,给予 10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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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奖励支持。
7.以上扶持政策适用埠柳、夏庄、崖西、荫子、大疃、上庄、
滕家 7 个内陆镇,城西街道城铁沿线区域适用第 4 条、第 5 条和
第 6 条规定。
四、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市长任组长,农业农
村、自然资源、发改、财政、商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推
动内陆镇优质高效农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全市乡村振兴总
体规划,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的工作
要求,建立健全上下联动、统一高效的组织保障体系,确保既定
目标尽快落地见效,在全市上下形成助推乡村产业振兴和农业高
质量发展的浓厚氛围和工作合力。
二是强化政策扶持。做好国家和省市关于乡村振兴财税、金
融、土地等扶持政策的承接落地,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
良好政策环境。统筹涉农项目资金,积极引导社会工商资本投资
发展现代农业,全面参与乡村产业振兴规划及产业园区建设;加
大对重点产业项目和示范园区经营主体的信贷资金供给,支持农
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项目发展,鼓励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做
精做优做强。支持新型经营主体依法依规盘活现有农村集体建设
用地发展新产业,根据市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安排新增建
设用地指标计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及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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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优先用于支持新型经营主体生产和农业新产业、新业态发
展所需建设用地。
三是强化机制保障。健全发展高效农业审批机制,严格落实
高效农业项目审批备案制。建立由镇政府提出总体发展规划、确
定实施主体、制定实施方案,报市级主管部门审核,由主管部门
筛选确定报请市政府审批实施的审批备案机制;流转土地要通过
镇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规范土地流转运作;同时,设立风险保
证金制度,防止无序、随意发展,依法有序推进高效农业建设。
四是强化责任落实。将乡村产业振兴工作纳入农业农村工作
目标绩效考核,建立乡村振兴工作台账,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
作举措,强化责任担当,对意见确定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实
行动态管理、即时监督、结果评价等考核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按
计划有序推进。强化督导检查,对工作力度大、成效突出的镇街
给予表彰,对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严肃问责,确保
乡村产业振兴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 30 日后施行,有效期 3 年。
荣成市人民政府
2019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