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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深化“零跑腿”、“只跑一次”、“你不用跑我来跑”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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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打造“十最”政务环境助推济南新旧动能转换的实施意见》(济发〔2017〕26号)和我市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有关任务要求,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和营商环境,让企业办事更顺心、群众办事更舒心,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现就全面深化“零跑腿”、“只跑一次”、“你不用跑我来跑”改革(以下简称“最多跑一次”改革)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中心的发展理念,全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从与人民群众和企业生产生活关系最密切的领域和事项入手,聚焦实施“最多跑一次”改革的目标要求,加大政府职能转变和制度创新力度,大力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应用,加快构建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政务服务一体化运行体制机制,着力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使人民群众和企业获得感明显提升、政府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发展服务环境进一步改善,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动力,为新旧动能转换和“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市、县区、镇(街道)三级同步实施、协同推进,对与群众社会生活、企业生产经营关系密切的领域、事项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要重点突破,有效解决。

(二)全面梳理,分类实施。全面梳理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分类编制“零跑腿”、“只跑一次”、“你不用跑我来跑”事项目录,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和企业“少跑路”甚至“不跑路”。

(三)全面融合,优化服务。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推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实体平台与市政府门户网站网上政务服务大厅深度融合,深入推进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不断优化办事流程,提高政府网上办事和政务服务大厅现场办事能力,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水平。

三、实施范围、主要任务和工作安排

(一)实施范围。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区政府(含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南部山区管委会,下同)有关部门(单位),镇(街道)。

(二)主要任务。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全面梳理、编制并公布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零跑腿”、“只跑一次”、“你不用跑我来跑”事项目录,组织编写服务指南,并做好公布后的组织实施工作。以切实增强群众和企业获得感为衡量标准,检验和评价改革成效。

“零跑腿”事项是指企业和群众通过网上或自助终端等方式即可办理,无需到部门(单位)提交申请材料、领取办理结果等手续的事项。主要实现方式为:全程网上申办、按时办结、网上获取办理结果或快递送达。

“只跑一次”事项是指企业和群众只需到部门(单位)跑一次即可办结的事项。主要实现方式为:窗口申报、当场办结、立等取件;窗口申报、按时办结、快递送达;全程网上申办、按时办结、窗口取件。

“你不用跑我来跑”事项是指目前尚不具备条件或暂时不能实现“零跑腿”、“只跑一次”的事项。主要实现方式为:由相关部门采取代办、帮办、领办等方式让办事的群众和企业“少跑腿”。

(三)工作安排。

1.编制清单阶段。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以公布的行政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为基础,对面向人民群众和企业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深入分析每个事项需要相对人到场次数、网上办事情况以及涉及到多个部门办理事项的各个环节,梳理形成“零跑腿”、“只跑一次”、“你不用跑我来跑”事项目录,分别填写《行政权力事项“零跑腿”、“只跑一次”、“你不用跑我来跑”统计表》、《公共服务事项“零跑腿”、“只跑一次”、“你不用跑我来跑”统计表》(详见附件1、附件2,以下简称《事项清单》)。同时,针对不同类别事项,进一步简化办事要件材料,优化办事流程,压减办事时间,按照申报条件明确、办事材料明晰、办事过程便捷以及让人民群众和企业“一目了然、明白办事”的要求,逐个事项编写《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服务指南表》、《依申请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表》(详见附件3、附件4,以下简称《服务指南》)。

市级《事项清单》务必于4月30日前、《服务指南》于5月10日前在首页加盖部门公章后连同电子版报送市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地点:市中区经二路193号2号楼424房间(业务指导处),联系电话:68966407,电子邮箱:845488447@qq.com)

各县区参照市级要求组织编制清单,辖区镇、街道相关事项由各县区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负责汇总并填写《事项清单》、《服务指南》。

2.审核审查阶段。市、县区政务服务管理机构会同本级编办、法制办等部门,按照统一标准、统一尺度、分工明确、协同配合的要求,对各部门(单位)报送的《事项清单》、《服务指南》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审核结果由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负责汇总,5月20日前,形成审核意见并由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

3.公布实施阶段。5月31日前,市、县区部门(单位,含镇、街道)的《事项清单》,分别按程序提请市和县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后,以政府办公厅(室)文件印发,并录入到山东省权力事项动态管理系统中,及时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大厅和部门网站公布。6月30日前,《服务指南》在本级政务服务大厅和部门网站公布,并按照“应上尽上”的原则,推动有关事项纳入市级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管理。

四、推进措施

(一)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站办通。进一步明确市、县区、镇(街道)三级政务服务体系集中办事职能,认真落实“两集中、两到位”,大力实施“一站办通”服务,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实现简单事项“一审一核”办结,提升政务服务大厅当场办结、立等可取比例。

(二)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以市级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数据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等为依托,深入开展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加强业务数据资源集中归集和跨层级、跨部门互认共享使用。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网上政务服务大厅强化网上办事申报信息核验服务,最大程度减少提供前置证明的纸质原件和复印件。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在线统一申报与线下大厅“一窗受理”深度融合的全流程、全过程办理。积极推广基层公共便民服务事项无证明办理和“就近办”,推行在线咨询、网上申报、网上办理、快递送达的“零跑腿”办理模式。

(三)增强审批工作的协同性、联动性。全面推进政务服务平台系统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一体化应用,完善容缺受理、联审联办、区域评价等运行机制,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推进工商登记全过程电子化,实行证照联办,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存储和应用。

(四)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全面实施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按照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失信必惩戒的要求,以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为导向,逐项编制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办理清单,清楚告知何处办、怎么办及办事进展情况,以大数据、云平台、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重构审批监管服务方式,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电子化、便捷化和高效化。

(五)持续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在公布“零跑腿”、“只跑一次”、“你不用跑我来跑”事项目录的基础上,持续加大改革力度,各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会同政府办公厅(室)等,组织有关部门(单位)按照人民群众和企业办一件事情“一次办好”的要求,将办一件事情涉及多部门的关联事项进行整合优化,实现信息共享,推出打包式服务,完善服务手册,编制“一次办好”事项清单。对整合优化后仍需跑多次的,实行“你不用跑我来跑”全程无偿代办等服务。

五、组织实施

(一)落实责任分工。各级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职能办)负责“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协调推进、督促检查和宣传引导。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负责“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的具体推进落实。政府办公厅(室)负责加快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统筹推进政府部门间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等工作。政府法制办负责对本级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适用“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市、县区部门(单位,含镇、街道)是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的责任主体、实施主体,要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健全推进机制,压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改革任务高质高效完成。

(二)强化考核监督。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密切协作、上下联动、相互促进,确保改革工作落地见效。各级要建立“最多跑一次”改革的专项考核评价制度,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负责制定考核细则,加强日常考核和监督落实,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改革工作明显滞后的地区和部门,按规定实施问责。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改革任务落实情况、取得效果等进行全面客观评估。

(三)加强宣传引导。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及时准确发布“最多跑一次”改革信息和政策解读,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及各类新媒体进行广泛集中、高频次、高密度宣传,正确引导社会预期,达到集中“引爆”效果,切实凝聚各方改革共识。同时,不断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引入媒体和社会监督,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促进政府提效、服务提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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