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发布时间:2018-11-14 16:20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是企业合理配置资源、明确未来一定时期内战略定位、发展方向和实施路径的纲领性文件,是企业编制经营计划、投资计划、财务预算的基本依据,也是市国资委进行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确定企业负责人考核目标的重要依据。我委于2005年制定了《烟台市市管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的执行对市管企业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38号),以及近年来各级政府关于转变职能的要求,我们对《办法》进行了修订。
二、征求意见情况
我们起草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在市管企业、国资委机关各科处室、委领导三个层面征求了意见,并充分借鉴国务院国资委、省国资委、上海市国资委关于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的有关文件精神,对《办法》做了进一步修改完善。
三、主要内容
《发展战略和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共16条。
1.关于《办法》起草的目的和依据。为有效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规范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的编制与管理工作,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山东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2.关于《办法》的适用范围。烟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下称企业),其发展战略和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3.关于战略规划的作用。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是企业合理配置资源、明确未来一定时期内战略定位、发展方向和实施路径的纲领性文件,是企业编制经营计划、投资计划、财务预算的基本依据,也是市国资委确定企业负责人任期考核目标的主要依据。
4.关于管理职责。市国资委负责指导企业开展发展战略和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管理,对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实施备案管理。企业负责编制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组织发展战略和规划的实施、评估及管理。企业要明确负责发展战略和规划编制的工作机构和责任人,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5.内容。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一般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重点内容:战略总结、内外部环境分析、对标分析;企业定位及愿景、发展思路、组织架构;目标体系(经济效益指标、创新转型、行业地位及业务指标、战略任务或重大专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股权结构指标、投融资规模、社会效益等目标);核心业务、发展业务、培育业务、机会业务和限制业务(板块)规划、实施步骤和重大项目;专项规划及实施步骤(技术创新或商业模式创新、行业进退、股权结构优化、人才、品牌、海外战略、投融资等)。
6.关于规划编制的程序。企业组织开展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编制,形成发展战略和规划草案并听取市国资委意见和建议;企业召开专家论证会,听取行业主管部门、社会专家等对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的意见和建议;企业依据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决策程序对发展战略和规划进行审议;企业发展发展战略和规划经审定后,报市国资委备案。整体上市公司的规划编制程序,按照上市公司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7.关于企业规划的调整。因经济形势、产业政策、技术进步、行业状况、企业重组以及其他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时,确需对发展战略和规划进行调整的,应当充分说明原因及调整内容,报市国资委备案。规划调整流程参照规划编制程序实施。
1.近两年发生过安全、质量和环境污染事故;
2.有不良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记录;
3.有其他违法违规受处罚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