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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威海市会计人才队伍选拔培养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中共威海市委组织部、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威海市财政局发布时间:2018-12-23

关于印发《威海市会计人才队伍选拔培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级开发区工委组织部,南海新区党群与人力资源部、财政局,市直各部门,各大中型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实施方案》(鲁财会〔2011〕43号)和《威海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威发〔2010〕15号)精神,着力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和战略思维的复合型高层次会计人才,全面提升全市会计人员队伍整体素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威海市会计人才队伍选拔培养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威海市委组织部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威海市财政局

                                                           2018年12月18日


填写说明

1.表内所列项目,由申请人如实填写。

2.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申请人没有表内对应项目的,可填写“无”。

3.“学习简历”须写清楚自大学开始参加历次学习(培训)的起止时间。

4.“工作经历”含基层锻炼、挂职经历和驻外工作经历。

5.“单位意见”须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填写对申请人的工作鉴定。该意见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6.“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填写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如为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并通过高级会计师考评结合考试的,应填写“通过高级会计师考试”,并注明通过时间、成绩。

7.“已发表论文及著作”,请注明发表文章的名称、时间,发表刊物名称和出版社名称;申请人还需提供所填列的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发表专业著作的封面和封底复印件,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及相关外语能力证明文件复印件。

8.“承担重大科研项目情况”,请注明承担重大科研项目的时间、级别、名称、担任职务或职责等。

9.照片一律用近期二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并随材料交照片3张。

10.表格格式不得修改,请正反面打印。并发电子版至电子邮箱:whczjkj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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