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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山东省石墨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的公告

来源: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发布时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强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推进矿产资源全面节约与高效利用,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的意见》(国土资发〔2016〕187号)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山东省石墨、水泥用灰岩、耐火粘土、金刚石、岩盐、冶金用白云岩和长石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现予以公告。


附件:1.山东省石墨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

   2.山东省水泥用灰岩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

   3.山东省耐火粘土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

   4.山东省金刚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

   5.山东省岩盐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

   6.山东省冶金用白云岩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

   7.山东省长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4月12日

(2019年4月12日印发)

注:本文附件详见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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