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发布时间:2019-04-25 10:32
鲁自然资字〔2019〕40号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关于对200个耕地保护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
予以激励的通知
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根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耕地保护激励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自然资规〔2018〕1号)有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各市耕地保护任务量、2016-2020年市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检查结果等因素的基础上,经第5次厅长办公会审议,并公示后,评选出2018年度省级耕地保护激励乡镇200个,每个乡镇100万元奖励资金已经省财政厅下达。
请各市与当地财政部门对接,依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省财政补助)预算指标的通知》(鲁财农整指〔2019〕1号),予以贯彻落实。
附件:2018年度省级耕地保护激励乡镇名单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