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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统计局关于废止《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新开工和竣工统计登记实施办法》的通告

来源:省部门发布时间:2016-09-30

山东省统计局关于
废止《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新开工和竣工统计登记实施办法》的通告 
鲁统字〔2016〕58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支持配合修改清理法规规章的通知》(国统字〔2016〕109号)文件精神,省统计局全面清理了与“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相冲突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决定废止《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新开工和竣工统计登记实施办法》(鲁统字〔2012〕41号),现予公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

   

    山东省统计局

    2016年8月23日

   

    (2016年8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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