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省政府发布时间:2012-05-11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贯彻国发〔2011〕47号文件
加快工业转型升级的意见
鲁政发〔2012〕17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国发〔2011〕47号)要求,加快我省工业转型升级,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请结合我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十二五”发展规划,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快工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围绕科学发展主题,牢牢把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着力发展实体经济,全面推进高端高质高效产业发展战略;全面优化技术、组织、布局和产业结构,努力打造以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为先导,以特色优势产业为支柱,以生产性服务业为助力,结构优化、技术先进、清洁安全、附加值高、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现代产业体系,为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二)基本原则。结合各自实际,注重质量效益,在转变发展方式上实现新突破;注重技术进步,在增强发展动力上实现新突破;注重绿色低碳,在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上实现新突破;注重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在创新制造模式上实现新突破;注重集聚集约,在优化布局上实现新突破;注重管理创新,在加强宏观调控上实现新突破。
(三)主要目标。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基础不断巩固壮大,装备制造业综合水平和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原材料产业保障能力优化提高,消费品产业终端延伸趋优趋精,信息产业与制造业融合扩大加深,生产性服务业体制机制创新实现突破,我省现代工业产业体系基本形成。
---结构优化,创新增强。到2015年,传统产业在推进技术进步、优化产业高端、完善产业模块方面实现重要突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0%;高新技术产业产值(新口径)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2%以上;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授权数达到0.8以上;攻克和掌握一批达到世界领先水平的产业核心技术,重点领域和新兴产业的关键装备、技术标准取得实质性突破。
---规模壮大,集约高效。到2015年,全省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过百亿的大企业集团达到100户以上,其中500-1000亿元的15户以上,过千亿的6户以上;销售收入过百亿元的产业集群达到200个,省级重点产业集群达到100个。省级以上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达到100个,其中国家级示范基地达到20个。
---融合加快,服务提升。到2015年,重点骨干企业信息技术集成应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主要行业关键工艺流程数控化率达到75%,规模以上企业资源计划(ERP)普及率超过80%。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15.8%以上。
---质量提高,品牌扩大。到2015年,主要工业品质量标准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重点民生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工业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全省拥有山东名牌产品达到2100个以上,培育山东省省长质量奖企业45家以上,中国驰名商标超过350件,山东省著名商标达到3000件,每百户企业拥有注册商标40件以上。
---节能加强,环保改善。2015年,全省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较“十一五”末降低21%左右,主要耗能行业单位产品能耗持续下降,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水平明显提升。全省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分别比2010年减少12%和13.3%,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0年减少14.9%和16.1%。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二、加快工业转型升级的主要任务
(一)加快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突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这个中心环节,大力实施技术创新“四个一工程”(攻克一批共性关键技术,培育一批新的工业经济增长点,打造一批高水平技术创新平台,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和标准),提高技术创新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
1.切实提高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参与国家或省科技计划和重大工程项目,健全由企业牵头实施应用性重大科技项目的机制,重点支持和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提高企业研究开发投入、技术创新活动、创新成果应用及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的活力和效能。(牵头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省质监局等)
2.健全完善创新体系。面向主要工业行业,整合相关资源,建立健全以企业技术中心、行业技术中心、区域创新平台、产业创新联盟等各类技术创新平台为核心的自主创新体系。(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国资委等)
3.深化产学研合作。创新合作模式,拓展合作领域,提高合作层次,推动我省企业与国内外重点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开展原始创新研究,搞好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加快创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步伐。“十二五”期间,完成重大技术创新成果转化项目500项,其中转化为标准100项。(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质监局等)
4.加大科技投入。进一步研究落实财政、投资、金融等政策,探索适合市场规律的科技投入运行模式,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十二五”期间组织实施省级以上技术创新项目1.3万项,攻克制约行业发展的重大共性关键技术300项。(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金融办、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省国资委等)
5.加强知识产权和标准体系建设。建立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评议机制、预警机制和公共服务平台,完善知识产权转移交易体系,大力培育知识产权服务业,提升工业领域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完善工业技术标准体系,支持基于自有知识产权的标准研发、评估和试验验证,促进更多的技术标准成为国家或国际标准,增强我省在国家或国际标准领域的影响力和话语权。(牵头单位:省质监局、省工商局;配合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等)
6.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企业家、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的培养和引进,壮大人才队伍规模,提高人才素质;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评价标准和职业资格认证工作,为科技创新活动提供人才支撑。(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单位: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
(二)加大企业技术改造力度。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提高投资效益为中心,通过增量投入带动存量调整,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步伐。
1.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完善和落实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的财政、金融、土地等政策,创新资金投入模式,支持一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引导全省工业企业加大技改投入,优化投资结构,逐步提高技术改造投资在工业投资中的比重。“十二五”期间,全省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年均增长13%左右。(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金融办、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省国土资源厅等)
2.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围绕传统产业提升、智能及清洁安全发展等重点,不断采用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流程、新装备、新材料,对现有企业生产设施、装备、生产工艺进行改造,提高先进产能比重。支持企业改造提升研发设计、试验验证、检验检测等基础设施及条件,支持工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升级改造。加强准入管理和产能预警,严格控制“两高一资”行业固定资产投入,抑制盲目扩张和重复建设。(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省科技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等)
3.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化。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立足现有产业基础,瞄准产业制高点,把握需求趋势,提升创新能力和水平,实施产业升级,推动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加快形成一批先进的规模化生产能力。(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等)
4.抓好重点项目建设。省里重点组织实施好1000项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要求、技术水平高、市场前景好、带动力强的重点技改项目,带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优化。各市、县(市、区)要结合实际,搞好重点项目的策划、储备和实施。完善技术改造工作长效机制,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在建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高服务效率,积极为企业办理项目核准备案、环保、土地、规划、节能、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推进项目按照“拟建-在建-完工”梯次滚动实施。(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省国土资源厅等)
(三)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充分发挥信息化在工业转型升级中的引擎作用,完善信息化推进机制,推动信息技术深度应用,不断提高工业信息化的层次和水平。
1.加快发展支撑信息化发展的产品和技术。加快应用电子等产品的开发和产业化,着力提升产品智能化水平。突破一批关键技术瓶颈,围绕工业产品研发设计、生产控制、生产管理、市场流通、销售服务、回收再制造等环节,大力发展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过程控制系统、企业管理等软件和行业解决方案,加快工业软件应用和产业化进程,逐步形成工业软件研发、生产和服务体系,为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制造提供有力支撑。(牵头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
2.全面提高企业行业信息化水平。深化信息技术在企业行业的应用,推进信息技术应用由单项应用向综合集成转变,应用重点由业务流程优化再造向产业链协同能力提升转变,工业化主体特征由机械化向智能化转变。把增强创新发展能力作为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的首要目标,以信息化促进研发设计创新、业务流程优化和商业模式再造,构建产业竞争新优势。把节能减排作为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的重要突破,加快信息技术与环境友好技术、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和能源资源节约技术的融合发展,促进形成低消耗、可循环、低排放、可持续的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把智能发展作为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的努力方向,推动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促进工业产品、基础设施、流程管理的智能化,推动产业链向高端跃升。把协调发展作为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的关键路径。推动信息技术研发、产业发展和应用需求良性互动,提升产业支撑和服务水平。注重以信息技术应用推动制造业和服务业协调发展,促进向服务型制造转型。(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省国资委、省发展改革委等)
3.创新信息化推进机制。规范发展第三方评价机构,依据《山东省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水平评价体系》地方性标准,开展企业、行业、区域水平评测。有条件的省管企业探索建立首席信息官制度,鼓励市级国资监管机构建立信息化评级和考核体系。加快形成一批两化融合学术带头人、基础研究队伍和一批水平高、实力强的两化融合研究基地。建立省两化融合助企服务联盟,深入开展“两化融合助企行动”,形成全社会普遍认同并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鼓励社会力量建设两化融合投融资公共服务平台,拓宽投融资渠道。启动综合集成应用、产业链协同、节能减排、高端智能装备、云计算和物联网应用六大类两化深度融合示范工程,继续推进两化融合试验区、“四个一百”工程、物联网发展产业基地等培育服务,鼓励支持各市树立示范企业、建立两化融合试验区。(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国税局、省国资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金融办、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等)
(四)推进工业绿色低碳安全发展。以推进设计开发生态化、生产过程清洁化、资源利用高效化、环境影响最小化为目标,立足节约、清洁、低碳、安全发展,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增强工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1.大力推进工业节能降耗。实施工业能效提升计划,推动重点节能技术、设备和产品的推广应用,鼓励工业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试点。完善节能标准体系,建立技术支撑体系,推进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探索建立节能量交易制度。强化节能预警调控,加大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实施力度。完善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限额和产品能效标准,严格能耗、物耗等准入门槛。深入开展重点用能企业能效对标、能源审计和能源清洁度检测活动。鼓励企业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技术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水平。健全节水、节材等准入、技术标准体系,大力推广节能认证产品,加强政策引导,促进金属材料、石油等原材料的节约代用。(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省质监局、省发展改革委等)
2.促进污染治理。加强造纸、印染、制革、化工、农副产品加工等行业的水污染治理,削减化学需氧量及氨氮排放量。围绕钢铁、煤炭、电力、化工、建材、机械、纺织印染、食品加工、造纸等重点行业,推行产品的生态设计,从源头减少资源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减排,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切实加强有色金属矿产采选、有色金属冶炼、铅蓄电池、基础化工等行业的铅、汞、镉、铬等重金属和类金属砷污染防治,推动工业行业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牵头单位:省环保厅;配合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等)
3.发展循环经济和推行清洁生产。开发应用源头减量、过程循环、再制造、零排放和产业链接技术。以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等为重点,通过上下游产业优化整合,实现土地集约利用、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废水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处理,构筑链接循环的工业产业体系。加强废旧物回收利用,发展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加强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推广,推进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规模化增值利用。组织实施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有序促进再制造产业规模化发展。加强清洁生产审核,组织编制清洁生产推行方案、实施方案和评价指标体系。加大清洁生产技术研究和推广力度,推动企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以项目实施推动清洁生产,促进工业领域节能减排。(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等)
4.积极推广低碳技术。加强低碳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推动重大低碳技术的示范应用,积极开发轻质材料、节能家电等低碳产品,控制工业领域的温室气体排放。建立企业、园区、行业等不同层次低碳评价指标体系,开展低碳工业园区试点,探索低碳产业发展模式。(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等)
5.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加快形成有利于落后产能退出的市场环境和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环保、能耗、质量、土地等指标约束作用,完善落后产能界定标准,严格市场准入条件,防止新增落后产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能源资源节约、清洁生产、安全生产、产品质量、职业健康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依法淘汰落后产能。(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省安监局、省环保厅、省质监局、省国土资源厅、省卫生厅、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等)
6.提高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水平。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预防机制。加强重点行业安全生产政策、规划、标准的制定和修订,提升安全生产准入条件,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实施强制性淘汰。实施高风险化工产品、工艺和装备的替代和改造,推进高安全风险、高环境风险和安全防护距离不足的化工企业搬迁调整,规范建设安全、环保、风险可控的化工园区。研发和推广安全专用设备,加快安全生产关键技术装备升级换代,实现危险作业场所的人机隔离、遥控操作、远程监控或减少在线操作人员,增强事故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理能力。(牵头单位:省安监局;配合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等)
(五)提高质量品牌和市场营销战略水平。大力实施质量兴省和名牌战略、标准化战略,引领和创造市场需求,不断提高工业产品附加值和竞争力,拓展企业发展空间。
1.提升工业产品质量。健全技术标准,优化产品设计,改造技术装备,推进精益制造,加强过程控制,完善检验检测,为提升产品质量提供基础保障。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建立全员、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体系。组织开展关键原材料和基础零部件的工艺技术、质量与可靠性攻关。加强重大装备可靠性设计、试验与验证技术研究。加强食品等重点行业产品质量基础能力建设,提高产品质量检测能力。加快建立以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为主体的标准化管理体系,推动我省企业实质性参与国家标准化和国际标准化工作,开展质量认证活动,在我省具有优势的领域参与国际标准制定20项、国家标准制修订500项,制修订地方标准1000项。(牵头单位:省质监局;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
2.加强自主品牌培育创建。鼓励企业实施品牌发展战略,争创山东省省长质量奖,支持企业依托核心技术凝炼名牌产品,不断提升品牌形象和价值。引导企业推进品牌多元化、系列化、差异化,创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世界级品牌。鼓励有实力的企业收购海外品牌,支持国内品牌在境外注册商标,促进品牌国际化。发展专业品牌运营机构,在信息咨询、产品开发、市场推广、质量检测等方面为企业品牌建设提供公共服务。(牵头单位:省工商局;配合单位:省质监局、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等)
3.加强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引导企业开展“质量安全承诺”活动,有序推进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和评价工作,引导企业创建诚信文化。支持企业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产品全生命周期和全供应链的质量控制。支持建立面向中小企业的质量检测公共服务平台。(牵头单位:省质监局;配合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中小企业办等)
4.加强市场营销创新。引导企业全面实施市场开拓的差异化战略、渠道战略和品牌战略,发挥行业市场营销创新和品牌建设指导中心服务作用,培育“齐鲁品牌建设名家”、“市场营销创新和品牌建设示范企业”,带动和促进企业提高营销创新和品牌建设能力,逐步实现从产品经营上升到品牌经营、从成本竞争上升到价值竞争上来,以内涵式发展和价值增长推动工业转型升级。(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省工商局、省质监局)
(六)推动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促进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集团,扶持发展大批具有“专精特新”特征的中小企业,加快形成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协调发展、资源配置更富效率的产业组织结构。
1.发展一批核心竞争力强的大企业大集团。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优势企业强强联合、跨地区兼并重组、境外并购和投资合作,引导兼并重组企业管理创新,促进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提高产业集中度。鼓励通过壮大主业、资源整合、业务流程再造、资本运作等方式,加强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品牌经营、专业服务、系统集成、产业链整合等方面形成核心竞争力,壮大一批具有竞争优势的大企业大集团。(牵头单位:省国资委;配合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工商局等)
2.促进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继续实施技术创新、中小企业培育、中小企业成长、特色产业提升四项计划,广泛开展以“一企一技术”为主要内容的技术创新活动,增强中小企业创新能力。鼓励中小企业抓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领域,走专业化、特色化之路,大力发展产业集群和地方特色产业,提高中小企业集聚度,促进特色产业向高端高质高效发展。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科研院所作用,支持各类专业服务机构发展,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鼓励社会投资广泛参与,加快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小企业创业基地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进一步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切实改善融资环境,积极探索中小企业新型融资方式,充分利用银行间市场,支持企业发行集合票据、短期融资券,扩大企业直接融资。建立多层次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加强对小型微型企业培训力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支持和鼓励企业更新营销理念,创新营销模式,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牵头单位:省中小企业办;配合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金融办、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等)
3.加强企业管理和企业家队伍建设。引导企业牢固树立依法经营、照章纳税、诚实守信意识,切实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权益,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积极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依法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股权激励等中长期激励制度。组织开展“管理提升”活动,引导企业加强设备、工艺、操作、计量、原料、现场、财务、成本管理等基础管理工作,推广“六西格玛”和精细化管理,加快管理创新,提高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大力开发人才资源,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全球战略眼光、管理创新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优秀企业家和高水平的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七)优化工业空间布局。拓展和深化国家区域发展战略,按照产业集聚发展趋势要求,充分发挥区域比较优势,加快调整优化生产力布局,推进产业有序转移,推动产业集聚发展,促进区域产业协调。
1.调整优化工业生产力布局。认真实施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规划,按照规划布局和发展重点,引导产业向适宜开发的区域集聚。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产业转移与产业升级相结合、优势互补与互利共赢相结合、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相结合,充分发挥区域经济的梯次结构和产业的聚集效应,鼓励相关产业向“蓝黄”等重点区域集聚。加快菏泽打造鲁苏豫皖交界地区科学发展高地步伐,支持中西部地区以现有工业园区和各类产业基地为依托,加强配套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产业转移承接能力。鼓励通过要素互换、合作兴办园区、企业联合协作,建设产业转移合作示范区。(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土资源厅、省国资委、省科技厅等)
2.推动产业集聚发展。认真贯彻《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产业集群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08〕75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中小企业办山东省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发展规划的通知》(鲁政办发〔2009〕127号)精神,按照“布局合理、特色鲜明、集约高效、生态环保”的原则,积极推动以产业链为纽带、资源要素集聚的产业集群建设,培育关联度大、带动性强的龙头企业,完善产业链协作配套体系。加快工业园区转型升级,创新体制机制,打破区域界限,优化园区布局,提升园区水平和支撑能力,创建一批符合新型工业化道路要求、具有较强行业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促进产业集聚和有序转移,引领、带动工业转方式、调结构。(牵头单位:省中小企业办;配合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国资委、省科技厅等)
(八)提升对外开放层次和水平。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努力提高工业对外开放的质量和水平。
1.提高工业领域利用外资水平。积极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合作。利用我省市场优势、资源优势和智力资本优势,加强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积极引进研发团队等智力资源,更好地利用全球科技成果,努力掌握一批核心技术。吸引跨国公司在我省设立采购中心、研发中心和地区总部等功能性机构,发展配套企业。鼓励我省企业深度参与跨国公司全球价值链合作,吸引港澳台企业来鲁投资。(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资委等)
2.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我省技术成熟、国际市场需求大的行业,向境外转移部分生产能力。推动在有条件的国家和地区建立境外重化工园区,鼓励有实力企业开展境外能源资源的开发与合作。鼓励我省企业在科技资源密集的国家(地区)设立研发中心,与境外研发机构和创新企业加强技术研发合作。鼓励实力强、资本雄厚的大型企业开展成套工程项目承包、跨国并购、绿地投资和知识产权国际申请注册,建立境外营销网络和区域营销中心,在全球范围开展资源配置和价值链整合。(牵头单位:省商务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科技厅、省国资委等)
3.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落实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试点和示范工作,延长加工贸易国内增值链条,推动加工贸易从组装加工向研发、设计、核心元器件制造、物流等环节拓展。(牵头单位:省商务厅;配合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
三、强化加快工业转型升级的措施保障
(一)健全相关法规。围绕推进工业转型升级的重点任务,在科技创新、技术改造、节能减排、兼并重组、淘汰落后、质量安全、中小企业、军民融合式发展等重点领域,健全和完善相关地方性法规。(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资委、省质监局、省中小企业办、省国防科工办等)
(二)强化工业标准规范及准入条件。严格实施重点行业准入条件,加强重点行业的准入与退出管理。进一步完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机制和政策措施,分年度制定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并分解到各地。(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
(三)加强工业转型升级产业发展引导。围绕省制造业等“十二五”规划确定的重点领域和方向,突出模式转型和方式创新,突出产品换代和技术升级,加快研究发布工业转型升级重点产品、技术指导目录和重大项目名单,引导工业转型升级。(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省国土资源厅等)
(四)加大财税支持力度。整合相关政策资源和资金渠道,加大对工业转型升级资金支持力度,加强对重点行业转型升级示范工程、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工业基础能力提升、品牌战略、服务型制造等方面的引导和支持。进一步贯彻落实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股权激励等税收政策。研究完善重大装备的首台套政策,鼓励和支持重大装备出口;完善进口促进政策,扩大先进技术装备和关键零部件进口。稳步扩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发挥关闭小企业补助资金作用。制定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具体办法,进一步减轻中小企业社会负担。(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国税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中小企业办、省科技厅等)
(五)加强和改进金融服务。创新融资方式,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促进资本市场与企业技术进步加强对接,通过公开上市、发行债券、引进风险投资等手段,不断加大对企业技术进步的支持。鼓励汽车、电子信息、家电等企业与金融机构密切合作,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开发完善各类消费信贷产品。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应小型和微型企业、生产性服务企业需要的金融产品。完善信贷体系与保险、担保之间的联动机制,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金融创新。支持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在主板(含中小板)、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鼓励符合条件的上市企业通过再融资和发行公司债券做大做强。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开展兼并重组,加强企业兼并重组中的风险监控,完善对重大企业兼并重组交易的管理。(责任单位:省金融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资委、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省中小企业办、省科技厅等)
(六)健全节能减排约束与激励机制。完善节能减排、淘汰落后、质量安全、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绩效评价和责任制,强化评价考核,严格落实奖惩,确保完成确定的主要工作目标。建立工业产品能效标识、节能产品认证制度,制定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研究制定促进“两型”企业创建的政策措施。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排放产品出口。加强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和能源管理师制度,完善重点行业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建立完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研究建立工业生态设计产品标志制度。制定鼓励安全产业发展和鼓励企业增加安全投入的政策措施,支持有效消除重大安全隐患的搬迁改造项目。(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环保厅、质监局、统计局、省安监局等)
(七)深化工业重点行业和领域体制改革。健全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机制,促进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重要领域集中。完善投资体制机制,落实民间投资进入相关重点领域的政策,切实保护民间投资的合法权益。进一步简化审批和核准手续,落实企业境外投资自主权,支持国内优势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完善工业园区管理体制,促进工业企业和项目向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集中。(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省商务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
(八)强化预警监测和工作督查。完善工业转型升级预警监测分析机制,健全行业工业经济监测网络和指标体系,加强煤电油运等工业生产要素保障和衔接。根据国家要求,做好对工业转型升级工作的跟踪监测和信息统计、信息发布,加强对实施情况的分析、督促和检查。根据形势发展,不断优化实施方案和保障措施。(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统计局等)
(九)建立联席会议协调机制。工业转型升级是一项战略性、全局性、系统性的长久动态变革过程,必须由各部门协同推进。建立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机制,加强工作组织和协调,切实推动规划贯彻落实。进一步强化工业管理部门在制定和实施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行业标准等方面的职责,创新工业管理方式和手段。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等在加强行业管理、推动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促进工业转型升级顺利推进。(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统计局等)
山东省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工业 意见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济南军区,省军区。各民主党派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年4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