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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威海中韩自贸区地方经济合作示范区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来源:省政府发布时间:2015-07-16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建立威海中韩自贸区地方经济合作
示范区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鲁政办字〔2015〕125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推进威海中韩自贸区地方经济合作示范区建设,建立健全部门间密切配合的联动机制,省政府决定建立威海中韩自贸区地方经济合作示范区联席会议制度。现将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总召集人:夏耕(副省长)
  召集人:佘春明(省商务厅厅长)
  成 员:孙书恒(省编办副主任)
      许竹升(省发展改革委副巡视员)
      任建军(省公安厅副厅长)
      宋文旭(省财政厅党组成员、省农业综合开发办主任)
      夏鲁青(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王桂鹏(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万利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巡视员)
      高洪涛(省交通运输厅巡视员)
      孙建波(省商务厅副厅长)
      胡上山(省文化厅副厅长)
      仇冰玉(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李荣(省外办副主任)
      陈耕(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周晓明(省旅游局副巡视员)
      初明锋(省金融办副主任)
      窦玉硕(省口岸办副主任)
      王均坦(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副局长)
      董岩(青岛海关副关长)
      石勇(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冯定清(济南铁路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孙建波同志兼任。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7月14日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济南军区,省军区。各民主党派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7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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