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省政府发布时间:2015-12-03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举办中日韩绿色金融研讨会的批复
鲁政字〔2015〕252号
省环保厅:
你厅《关于举办“中日韩绿色金融研讨会”的请示》(鲁环发〔2015〕137号)收悉。同意你厅于2015年12月15日在济南市举办中日韩绿色金融研讨会,由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深圳证券交易所、省环保厅主办。会议规模约为150人,其中外宾约12人,会议经费由深圳证券交易所承担,预算约70万元。请认真做好会议的各项组织筹备工作,包括与会代表资格及会议材料审核、按规定邀请外籍人员与会、做好相关应急预案等;要严格按照报批的会议内容举办,切实做到以我为主、目的明确,厉行节约、讲求实效;要严格遵守外事纪律,遇有重大或敏感问题及时请示汇报,并于会后1个月内向省政府提交会议总结并抄送省外办。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1日
抄送:省外办、公安厅、安全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12月1日印发